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听证办法》的规定,光明区人民政府委托光明区司法局决定就《光明科学城启动区项目国有已出让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光明科学城启动区项目国有已出让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
三、听证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3115号新润桦酒店一楼,光明润桦全福楼如意厅会议室。
四、非部门陈述人范围、名额、比例及产生方式
产生方式:由听证组织机关从申请报名人中选择确定,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听证组织机关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范围、名额、比例:深圳大友钢铁有限公司代表1名、通铭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代表1名,彰沅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代表1名,新羌社区居民代表2名,圳美社区居民代表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律师或行业专家1名。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公司代表请同时携带公司出具的委托证明,律师请携带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地址:光明区第三办公区六楼621室。
联系人:陈杰锋,联系电话:882197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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