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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告

日期:2019年 08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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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就《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邀请、指定等形式,已确定13名听证会参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深圳市光明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修订稿)》内容是否适当,听取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19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2:00。

  三、听证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50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参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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