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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再次征求《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3年 1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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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吸引海内外优秀高层次医学团队来光明区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4〕99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19〕7号)等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局在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该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1月2日(共3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月3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工作邮箱wjjwyh@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或联系人。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十三楼1313室(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收),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1176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1.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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