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光明区一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业,打造科研经济先行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深圳分行)设立光明科学城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明科学城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计划总规模100亿元,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生命周期,有针对性地解决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阶段的融资需求,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助力光明科学城科技产业发展。具体包括:小微企业助力资金计划10亿元、专精特新发展资金计划10亿元、领军企业培育资金计划80亿元。
二、申报范围
申报专项资金计划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和条件(二)(三)(四)(五)其中之一。
(一)在深圳市光明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三)属于光明区重点发展的“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5个未来产业”之一,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智能传感器、精密仪器设备、安全节能环保、现代时尚;5个未来产业包括:合成生物、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等产业。
(四)属于细分市场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
(五)符合所申报资金计划准入要求(详见附件)。
三、具体内容
(一)小微企业助力资金计划。
1.主要特点。
针对初创期企业,通过国开行深圳分行转贷款方式,依托微众银行科创贷款线上平台,提供全线上、免抵质押、随借随还流动资金贷款,解决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在概念验证、中试和成果转化阶段的资金需求。
2.贷款要素。
(1)贷款品种和期限:流动资金贷款,2年期内,随借随还。
(2)贷款额度: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金额以审批为准。
(3)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利率,具体以审批为准。
(二)专精特新发展资金计划。
1.主要特点。
针对成长期企业,基于合作金融理念,构建“政府+银行+担保”三方合作机制,由国开行深圳分行为企业提供长期稳定信贷支持,解决成长期中小企业在快速发展和产能扩张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助力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2.贷款要素。
(1)贷款品种和期限: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3年期内。
(2)贷款额度: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担保方式:由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提供担保。
(4)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利率,具体以审批为准。
(三)领军企业培育资金计划。
1.主要特点。
针对成熟期企业(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国开行深圳分行协同国家开发银行其他下属机构提供“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综合金融服务,以长期、稳定、多元资金解决成熟期企业在规模扩张、研发升级、上市并购、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2.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3年,用于支持高技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包括原材料采购、企业运营支出等。
(2)研发贷款。贷款期限3—5年,用于支持高技术企业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
(3)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5—20年,用于高技术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生产线、厂房等,提升规模化生产能力。
四、政策支持
(一)授信审批。
国开行深圳分行对纳入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开辟优先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授信审批进度,在准入要求等方面给予国开行深圳分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贷款条件。
(二)贷款规模。
国开行深圳分行对纳入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足额保障,对符合授信和发放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
(三)融资利率。
国开行深圳分行对纳入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给予国开行深圳分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让利项目和实施主体。
(四)贷款期限。
国开行深圳分行对纳入专项资金计划的项目,加大长期资金支持,对于固定资产贷款等项目,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回收期限、经济寿命等情况,在原中长期贷款期限基础上可适当延长。
五、申报方式
(一)对于申请小微企业助力资金计划的,申报企业登录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微众银行科创贷款——光明科学城国开转贷款申报入口,线上办理授信审批和贷款提取。
(二)对于申请专精特新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资金计划的,申报企业通过光明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申请,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统一提交给国开行深圳分行后,由国开行深圳分行进行贷款独立评审和审议。
六、工作机制
(一)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与国开行深圳分行建立光明科学城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计划会商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
(二)光明区科技创新局通过科技金融活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组织宣介推广专项资金计划,促进专项资金计划惠及辖区中小微科技企业。
(三)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宣介推广专项资金计划,促进专项资金计划惠及辖区大中型科技企业。
(四)国开行深圳分行依据专项资金计划企业名单,独立开展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通过微众银行发放光明科学城国开转贷款,为光明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五)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联合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国开行深圳分行对专项资金计划进行监督和评估,防范贷款风险。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22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0755-27434107;光明区科技创新局,0755-88211505;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0755-2294806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