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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6707725XM/2023-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成文日期: 2023-11-28
名称: 光明公安分局关于行政处罚催告执行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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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公安分局关于行政处罚催告执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

被处罚人: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对被处罚人(详见附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被处罚人未履行决定书所载义务,我局已做出《催告书》,因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

  内容如下:1.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应缴清罚款(缴款方式:微信/支付宝搜索“深圳财政”在“便民服务-非税缴费-一般非税缴费”输入缴款码xxx,按照操作提示即可完成缴费)。2.有权利提出陈述和申辩。3.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超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吴警官,联系电话:0755-84440646)


附件:

1.光明分局2021年度行政处罚罚款被处罚人催告详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