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光明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意见》和《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结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和管理需要,起草了《光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
二、意见反馈渠道
1.投递信件。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5,邮政编码:518107,联系人,谢老师,电话:21386823。
2.发送邮件。电子邮箱:jyjxqjy@szgm.gov.cn
三、反馈意见要求
信件或邮件主题为“《光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