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专变电维保服务”
二、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派出机构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高低压电气设备维护保养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警示条款: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答疑事项:凡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18年8月29日18时前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六、采购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18年8月30日18时00分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七、评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1日14时30分,采购采取综合评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1号二楼进行评审。
八、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张先生,88212153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01号2楼209
邮政编码:518107
传真电话:23416252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1.2018年秋季学期教育系统“专变电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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