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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含备案)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4年 10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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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光明区共有62家单位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有效时间为长期。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单位需按时填报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若未按时申报,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现将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2116室,联系电话:0755-88214456)

  特此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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