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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光明区“来光明 过大年”春节住宿消费券发放活动企业报名的通知

日期:2025年 01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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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及《2024-2025年深圳跨年新春消费季暨服务消费季活动方案》(深商务消费字〔2024〕63号)关于推进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春节住宿消费券的发放工作,增加住宿消费券的覆盖面,提升活动吸引力,现启动活动企业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程序向我局报名。

  二、申报条件

  (一)对报名企业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并在深圳市光明区从事商事活动的住宿业法人企业。

  2.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惩戒期内。

  3.遵守活动要求,按照补贴标准足额补贴消费者。

  4.按要求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发票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加消费券补贴金额的统一标准来开具。

  5.因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轮活动;涉嫌相关违法违规且仍在被调查中的企业,暂停本次活动报名资格。

  三、活动要求

  (一)真实、准确向消费者告知春节住宿消费券的适用情况;

  (二)遵守活动规则,垫付补贴资金,按要求收集、汇总活动消费券核销数据;

  (三)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如存在以下行为,将予以强制退出:

  1.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侵吞补贴资金或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且未按要求整改;

  2.经核实属于利用刷单、套现、虚假交易、伪造凭证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冒领补贴资金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信息采集表(附件1);

  (三)企业承诺书(附件2);

  (四)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有意报名2025年光明区“来光明 过大年”春节住宿消费券发放活动的企业将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后,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5年1月5日18:00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xjsmjrk@szgm.gov.cn,同时将纸质版邮寄至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70办公室(收件信息: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麦工88210449,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70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755-88210449、0755-2342177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00

  五、注意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光明区住宿企业须承担50%的消费券金额,住宿消费券在核销时由消费者所入住的住宿酒店先行垫资;活动结束后,根据各企业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统计,由区财政资金将50%的补贴金额返还企业。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设企业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且愿意遵守活动要求,并按规定承担相应消费券金额及政府补贴金额垫资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对不按要求进行宣传、推广,不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强制捆绑、搭售,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四)如发现参与活动企业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光明区商务局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麦工,电话:88210449,1351033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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