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工作,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我局编制了《深圳市光明区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10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gmydk@pnr.sz.gov.cn,并在标题注明“xxx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xxx文件征求意见”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3楼302,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755-23466634。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实施细则(修订稿)
2.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实施细则(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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