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文件精神,为推动光明科学城人才港及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规范光明科学城人才港管理,我局结合实际,修订了《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光明科学城人才港入驻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是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共计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5月17日(不含)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光明科学城人才港入驻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字样。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408号(邮编518100),联系人:梁工,0755—21022352。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rzjsck@szgm.gov.cn,并在标题注明“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光明科学城人才港入驻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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