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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6年 03月 31日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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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3-29

名 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 号:深光府规〔2026〕5号

发布日期:2026-03-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3号),本决定自2026年4月1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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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载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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