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行政复议 > 常见问题

根据新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吗?若可以,有什么具体要求?

日期:2024年 12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申请人、第三人变更或者解除代理人权限的,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