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业(含机构)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第一批次)的通告》等相关要求,现将配租方案予以公示:
一、配租方案
本次拟面向130家企业(含机构)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441套,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
三、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配租方案制定等问题请致电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0755-29102063。签订合同、项目入住时间等问题请致电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3696012。企事业单位配额问题请咨询相关主管单位。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6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配租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