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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信息

日期:2023年 09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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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光明区人民政府认定象山人才公寓项目(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社会主体出租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编号:深保租230910001号)。

  凭此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相关部门给予办理新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财政、税收、金融和民用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支持政策。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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