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高中:
现将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深圳市“低保家庭”高中学生伙食费资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资助评审工作。
评审资料报送要求:申请材料及《深圳市“低保家庭”高中学生伙食资助登记表》于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按通知要求报送至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一份至公共事业局,邮箱:ggsyj@szgm.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深圳市“低保家庭”高中学生伙食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陈荣辉,电话:88211848)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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