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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证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 03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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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升级学籍管理系统的通知精神,为规范和完善我区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数据,本学年度,九年义务教育证的生成、审核、印发和统计继续实施信息化管理,并统一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证件管理”模块中实施,现就我区2018年初三毕业生九年义务教育证征订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证书的收费

  《义务教育证书》由文体教育局统一征订,每本工本费6元(含照片采集),证书费已包括在“一费制”内,各校根据征订的数量,从正常教育管理经费里列支,不得再向学生收取。

  二、照片采集( 4月15日前完成)

  此次义务教育证书的照片为直接印刷,为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将会统一对初三毕业生进行近期照片采集,各校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见附件,各相关学校务必按照此时间安排本校学生进行拍照,请各学校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联系人:邓金彩,联系电话: 25565178),学生拍照顺序与学籍系统中学生的学号顺序必须一致,拍照时务必保证学生姓名与照片相符。

  三、学生信息核对校准(4月30日前完成)

  各校务必在学籍系统中核对学生的资料,认真核实校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X省X市、X县、区),由于此次毕业证为统一打印,不会安排重新核发毕业证,务必保证这些信息与学生户籍本上信息一致。各校需将各个学生的相关信息打印后交由学生,由学生签字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回学校存档备查。

  四、毕业生名册上报备案( 5月15日前完成)

  学生信息核对校准完成后,各学校将毕业生名册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学校公章,报文体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后加盖区教育科学籍管理专用章,学校、区教育科各留一份盖好章的毕业生名册备案(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五、缴费( 5月10日前完成)

  请各学校在5月18日前将证书工本费以转账的方式直接交印刷单位,汇款时一定要注明汇款单位名称。汇款金额为毕业生名册人数; 6(元),汇款时务必保留好汇款回执,毕业生名册上报时将汇款回执一起上报。汇款信息如下:

  承印公司:南方教育软件基地有限公司

  户名:南方教育软件基地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账号:443899991010003371829

  六、证书和发票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光明新区2018年九年义务教育证照片采集安排.docx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联系人:梁洁盈;电话:882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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