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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日期:2024年 03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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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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