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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1年 04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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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深财教〔2020〕121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5563万元(公用经费4307万元、免费教科书113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9万元、校舍安全保障61万元)以及我市区域绩效目标,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作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对于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项目,应优先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你单位和资金使用单位要结合我市区域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资金同步设定填报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你单位对本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明确使用单位和使用项目,组织有关单位于2020年1月8日前通过智慧财政系统按要求编报预算项目,并配合做好后续直达资金的数据采集、汇总、录入等工作。已由区本级财力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足额保障的项目(公用经费与免费教科书),须一并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光明区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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