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9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3人,受伤8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发布暴雨黄色预警5次,台风蓝色预警1次,白色预警2次;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1次;平均降雨量161毫米。
二、1-9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9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155起,死亡25人,受伤88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共接到森林火警2起,确认森林火灾1起,总过火面积约220平方,未造成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发布暴雨红色预警2次,暴雨橙色预警9次,暴雨黄色预警43次;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次,白色预警7次;防汛Ⅲ级响应2次、防汛Ⅳ级响应10次,防台风Ⅳ级响应2次;平均降雨量1934.2毫米。
三、1-9月形势分析
(一)1-9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1-9月份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呈三高一低:事故起数增加9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增加31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46万元,4月发生了1起较大以上事故。近年底,交通运输更趋繁忙,道路交通负荷压力加大;客运即将进入春运,非法包车、站外揽客、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加大。
(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1-9月火灾事故起数40起,同比下降61.90%,无人员伤亡。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频发。共发生11起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同比上升37.5%。其中高坠、起重伤害、触电为主要的事故类型。
(四)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四季度进入秋冬季节,天干物燥,且目前全市已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火险等级将逐渐偏高,可能出现连续高温干燥等极端天气。
(五)四季度各行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集中,易引发事故。因年底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企业易疏忽安全防范措施,且空气干燥,工业企业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交警、交通部门要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超载、酒驾醉驾、逆行、闯红灯、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源头治理,加大交通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尽快推动社区交安站实体化运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制度,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并重的道路交通志愿者队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
(二)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结合消防安全家园建设和城中村综合整治,完善日常消防管理机制,打通生命通道,畅通消防车道,加强宣传教育;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安全监管;推动出租屋、三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漏电保护开关。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及化工、区药企业开展排查及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实现本质化安全。
(四)持续抓好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涂层烘干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及时回头看,组织聘请的各专项服务机构,深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涂层烘干等高危企业开展一对一专项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示范性企业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与做法,在全区宣传推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重点预防高坠、起重伤害、触电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巡员检查效率和业务素质,组织各街道安巡员督促辖区企业开展防高坠和起重伤害专项隐患排查活动;对全区所有企业开展漏电保护开关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箱一闸、一机一闸的漏电保护开关措施。
(六)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积极与市级部门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市管建筑工地的督促和检查频次;对涉及危大工程及可能存在抢工期的重点工地,要严格落实十查十停硬措施;做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使用重型施工器械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看守,机械活动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进入,临边、洞口、边坡、基坑、沟槽四周等危险部位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
(七)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各街道、相关单位要按照既有的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防灭火责任,聚焦重点,细化措施,紧盯重点路口、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加密山林巡逻频次,加大防控力度,严管火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救火救援能力,加强日常训练和应急演练,同时重点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科学安全扑救常识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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