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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19年12月及1-12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日期:2020年 0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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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2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15起,死亡5人,受伤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明显降雨。

  二、2019年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19年,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202起,死亡34人,受伤100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共接到森林火警2起,确认森林火灾1起,总过火面积约220平方,未造成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发布暴雨红色预警2次,暴雨橙色预警9次,暴雨黄色预警44次;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次,白色预警7次;防汛Ⅲ级响应2次、防汛Ⅳ级响应10次,防台风Ⅳ级响应2次;2019年光明区平均降雨量1979、4毫米。

  三、2019年形势分析

  (一)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上升。2019年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呈“三升一降”: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2、63%;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21、74%;受伤人数增加30人,上升42、86%;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26万元,上升38、01%。4月发生了1起较大以上事故。

  (二)消防安全形势稳定。2019年火灾事故起数69起,同比下降43、90%,无人员伤亡。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频发。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发生16起,其中4起高坠事故,3起起重伤害事故,3起物体打击事故,2起触电事故。

  (四)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自10月14日起,光明区无明显降雨。12月6日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12月19日至29日降为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但冬季天干物燥,仍需警惕森林火灾发生。

  四、对策措施

  (一)做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营运、非法载客、客货运混装、“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加强春节期间光明小镇、大观园、大仟里周边的交通管控;深化对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营运、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冲红灯、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在高峰期错峰合理出行,加强重点路段、路口执勤。

  (二)高度重视,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发动网格员重点针对“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对象进行排查,继续加大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入楼入户充电、春节离人后电动车放置家中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查无证生产、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物流仓库、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社会福利院、宗教场所等火灾隐患治理;严防春节、元宵期间因烧香祭祀等活动引发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深刻吸取“1·14”珠海化工厂爆炸事故教训,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强危险货物储罐、危险品库(堆)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监督辖区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制定并落实停产停工处置方案,进一步加强停产停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四个一”等相关要求,加强春节期间人员值班值守。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做好春节前后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停产停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在停产停工期间,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装置停车管理,清空或置换有关装置、设备设施及管道内的危险物料,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处置和维护保养,妥善处置和压减库存危险化学品,明确专门人员值班值守和定期巡查;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四个一”,督促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前严密做好安全防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产复工及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针对企业落实停产安全措施情况、值守人员履职情况、复工复产“四个一”要求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治理情况等,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落实有限空间“七不”要求,粉尘爆炸事故“四查”要求,要加强节日期间锂电池仓库的值班和检查。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对各类工程工地加设围挡,对施工工地现场严格封闭管理并做好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同时做好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员工培训工作。

  (六)深入开展小散工程、零星作业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各类临时构筑物的搭建、使用和拆除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未按规定备案纳管、不重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现场安全管理无序等突出隐患问题的集中整治。

  (七)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强化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针对进山人流大的区域,要组织力量在路口设卡布点,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和不听劝阻携带违禁品进入林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森林“禁火令”。

  (八)加强大型活动和旅游安全监管。加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大型综合体、商业街、旅游景区、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景区景点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维修检测,严厉打击旅游包车等车辆“三超一疲劳”、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以及未经审批擅自经营高危旅游项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站、燃气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持照经营情况、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回收站点;推广使用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逢送必检”制度,加大“黑煤气”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储存、销售、运输“黑煤气”行为;重点查处市场流通销售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及钢瓶减压阀、胶管等燃气器具和配件质量问题。

  (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值班力量和技术保障,并及时报告敏感信息、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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