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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7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日期:2020年 08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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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7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7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15起,死亡2人,受伤17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7月份平均雨量60.4毫米,发布了1次暴雨黄色预警,1次台风白色预警。

  二、1-7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7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109起,死亡11人,受伤39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情。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共发布14次暴雨黄色预警,1次台风蓝色预警,1次台风白色预警,2次防汛IV应急响应,1次防台风IV应急响应;2020年1-7月光明区平均降雨量554.2毫米。

  三、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1-7月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四下降:事故起数下降66.67%;死亡人数下降54.55%;受伤人数下降45.8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1.95%。

  (二)电气火灾占比较高,交通工具自燃事故较多。1-7月发生火灾事故起数73起,同比下降16.09%,无人员伤亡。以电气火灾为主,占54.79%;自4月以来,交通工具自燃事故每月发生3起,占4-7月份火灾事故26.67%。

  (三)建筑领域事故较多。1-7月份,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发生6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4.29%;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4.29%。建筑领域事故占83.33%

  (四)台风多发,降雨量增加。预计8月中旬至9月上旬全市平均累计雨量350-400毫米,与近5年同期大致相当;将有2个台风给我市带来风雨影响,较大可能出现在8月下旬前期和9月上旬前期,降雨可达暴雨或以上量级;8月12-13日和9月上旬末有雷雨局部暴雨;其余时间以天气闷热,局地有短时(雷)阵雨天气。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是加大非营运车辆违规载多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戴头盔、载多人、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猎虎行动”,严厉查处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泥头车“大小合围”行动。二是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危险货物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对身体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实行停班修养、转岗、退岗安排。三是进一步规范占道施工行为,重点对超范围占道施工、未修建临时便道、未设置防护措施、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四是督促运输企业清理“挂靠”以及“变相挂靠”车辆,对运输企业名下车辆产权情况进行梳理。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电动车“戴头盔”“靠右走”的交通安全宣传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安全驾驶知识宣传和培训。

  (二)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一是深进一步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监管,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公司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稳步推进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安装工程,进一步提升管道天然气开户率;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胶管及减压阀等燃气产品的行为。二是严厉排查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等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损坏等隐患。三是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城中村、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加强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监管,尤其紧盯规模较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督促业主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派驻、委托物业、保安管理的方式,做到专人值守。五是严查电动车入户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发挥社区楼栋长等力量督促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六是继续推进未纳入消防重点单位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七是继续推进餐饮场所按规定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提高燃气浓度报警装置安装率。

  (三)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全区涉水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降雨期间安全管理要求,并召开专题警示会,对无视气象预警违规冒险作业的,坚决采取停工整顿、红黄牌警示等措施。二是全面开展高风险区域危险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对老旧失修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混凝土搅拌车、泥头车的源头监管,防范工地内陡坡上的滑落侧翻事故。四是强化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施工安全系列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五是加强对小散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安全监管,抽取不少于5%的小散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建筑非法装修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持续开展辖区工矿商贸企业漏电保护开关安装使用及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查处不查验持证情况、默许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二是督促指导全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电气设备和线路更新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变压器、配电箱及有关电气线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落实“一线三排”(“一线”是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指排查、排序、排解)工作机制和25条具体指引,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四令三制”(动火令、动工令、复工令、停工令、有限空间作业票制、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值班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保持良好通风),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开展全区工矿商贸企业使用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加特种设备规范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操作要领、突发故障的处理方法、故障自救等安全知识。

  (五)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一是督促各危运企业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推动危运车辆安装防撞报警系统和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提高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化监管能力。二是对涉硝酸铵、爆炸品的企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避雷设施的安全管理,严防因雷电、暴雨等天气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对各行业领域内涉及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各环节的,开展专项整治,严禁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严格落实通风、防晒、降温、防水、防潮等措施。四是加强宣传,鼓励公众举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六)做好汛期和台风季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抓好在建涉水工程隐患排查和防汛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工地停工准备;抓好水利工程、市政设施、建筑工地、隧道涵洞、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查警戒、监测监控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根据预案积极做好应急备勤和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提前部署抢险人员和应急抢险物资。三是加强河道防洪管理,充分发挥河长制优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醒群众主动避险,坚决撤离不安全区域的所有人员。四是做好塔吊施工防风工作,进一步摸清塔吊风险底数,建立健全防控清单;针对不同塔吊实际情况,专门制定台风应急处置方案,预判塔吊倾覆影响区域,落实人员转移和交通管制;督促企业对在建工地负责人、塔吊施工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防台风培训,增强企业员工安全风险意识。五是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对受威胁人数超过100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用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加强日常巡查和特殊天气下对地质灾害点和危险边坡的巡查工作,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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