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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12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日期:2021年 0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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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2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2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39起,死亡3人,受伤10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生森林火灾2起,总过火面积约16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2月份平均雨量0.2毫米。未发布暴雨预警;未发布台风预警。

  二、2020年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20年,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239起,死亡2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3人,建筑领域事故死亡7人,冶金机械八行业事故死亡1人,其他事故死亡1人),受伤94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共接到森林火警8起,确认森林火灾2起,总过火面积约16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发布了4次暴雨橙色预警,37次黄色暴雨预警,启动了6次防汛Ⅳ级响应;发布了1次台风黄色预警,3次台风蓝色预警,6次台风白色预警,启动了1次防台风“Ⅲ级”响应,3次防台风“Ⅳ级”响应。2020年光明区平均降雨量1304.6毫米。

  三、形势分析

  (一)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20年交通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三降一升”:事故起数下降42.74%;死亡人数下降27.78%;受伤人数下降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7.04%。

  (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12月反弹明显。2020年发生火灾事故起数162起,同比下降10%,无人员伤亡;12月份同比事故起数增加6起,上升22.22%;环比事故起数增加12起,上升57.14%。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总体形势平稳。2020年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发生10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37.5%;死亡人数减少7人,下降43.75%。

  (四)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目前,森林火险红色预警生效中,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调度,密切注意林火信息动态,进一步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具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打早小等工作要求,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扑火救灾充分准备工作,严阵以待,共同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

  四、对策措施

  (一)紧盯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点道路、重点路口“五个重点”,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一是紧盯春运,对所有客货运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所有客货运车辆进行摸底和检查,对所有客货运驾驶员进行资质核查和警示教育,开展客货运变相挂靠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汇总,及时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严查严管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二是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规范化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检查力度,对落实强制安全措施不力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培训缺失、管理不到位、安全级别低、违法违章频次高、安全意识薄弱的,要坚决予以公开曝光,挂牌督办整治。三是持续加强“禁摩限电”整治工作,加强夜间交通整治,在交织密集的路口、路段设卡,通过喊话提醒、文明劝导等方式,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安全文明出行。四是对全区道路的慢行系统、科技设施、开设路口、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不断补齐非机动车道、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短板,逐步提升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二)强化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防范化解冬春期间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一是针对城中村出租屋、高层建筑、“三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三小场所”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全面督促整改堵塞消防通道、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隐患,加强留深务工人员、出租屋业主及住户的宣传引导,增强相关人群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二是督促指导大型商场、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农贸(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强化消防设施维护管养、消防控制室管理、电气线路敷设、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关键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严格落实相关火灾防控措施,及时整治消除相关火灾隐患。三是充分运用近年来省、市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火灾事故原因,警示各相关行业领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相关单位压紧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相关消防安全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一是将危大工程纳入日常监管巡查重点,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加强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把关和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有效防止施工方案和实际不相符的“两张皮”现象。对于确需变更方案内容的,要督促严格履行专家评审、重新报备等手续,确保严格按图施工,按方案施工。二是督促指导相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妥善处理工程进度要求和安全生产的关系,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聚焦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临边洞口防护缺失、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不足、人员安全通道设置不规范等常见、多发隐患问题,予以集中攻坚治理,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隐患问题回潮。三是毫不放松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开工备案、过程管理的要求,严防高坠、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队伍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安全监管人员发现隐患、督促整治隐患的能力,尽可能防止明显的重大隐患在检查中被遗漏,切实发挥好安全检查的职能作用。

  (四)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储罐、危险品库(堆)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监督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制定并落实停产停工处置方案,进一步加强停产停工安全管理。二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存储、违规燃放等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开展锂电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督促锂电池企业建立24小时监控值班巡查制度,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和化成、老化、电池仓库等重点场所实行24小时无死角监控和值班巡查,设置烟感、温感报警器并与事故排风装置联锁,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或人工灭火设施。二是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公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为采取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在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未制定和执行粉尘清扫制度、除尘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等行为。三是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进行风险辨识,未建立管理台账;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未采取连续通风和检测措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在现场或未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生产条件的承包方的,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等行为。

  (六)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防携带火种上山,严格野外生产用火审批,严禁在林地及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烧烤,烧灰积肥等农事行为。二是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火情,坚持安全第一,及时组织力量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足救援人员、装备、物资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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