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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4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日期:2021年 05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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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4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4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41起,死亡2人,受伤3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4月份平均雨量29.1毫米,未发布台风、暴雨预警。

  二、1-4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4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129,死亡7,受伤16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生1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3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4月份平均雨量89.7毫米,共发布了1次暴雨黄色预警;未发布台风预警。

  三、形势分析

  (一)1-4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火灾事故多发。1-4月发生火灾事故起数109起,同比上升136.96%;受伤3人,同比增加3人;火灾发生场所以住宅及宿舍为主,共36宗,占33.03%;发生火灾以电气故障为主,43宗,占39.45%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总体形势平稳。1-4月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发生3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四)已处于强对流天气高发季,天气变化剧烈。直至六月下旬雷雨天气易发,降水增多增强,5月中旬后期、5月下旬中期、5月底至6月初、6月上旬后期和6月中旬中期或有降水,雨时可能伴有雷暴和大风。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一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载客查处行动,重点紧盯在公交站点、客运站、地铁站点、光明城高铁站、旅游景点等载客集中区;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灯逆行、横穿马路及摩电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二是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闯禁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提级夜间巡控,加强视频巡查和路面巡查力度,严查严打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检查,全面清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及企业,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利用近期事故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四是全面排查治理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隐患,重点排查通往景区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高速公路中间隔离护栏以及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二)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进一步排查“三小”场所违规住人、“三小”场所及出租屋等场所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安全隐患、电动车入户充电、违规停放、堵塞生命通道等行为。二是组织企业开展一轮自查自纠,重点“查设施、查用电、查电器、查材料、查疏散、查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三是加强突出风险的研判分析,压紧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工业区、城中村、建筑工地、“三合一”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养老院、学校、医院等火灾多发易发区域的火灾隐患。四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消防队伍应急救援水平。

  (三)切实抓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全面摸清辖区、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制定各类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检查方案,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的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持续抓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监管工作,强化“开工备案、现场核查、日常巡查、宣传引导、执法检查”的常态化监管模式,坚决防止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反弹。三是督促建筑施工和装修企业落实高处作业“五个必须”,高度关注汛期各类异常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影响,防止高坠事故发生。四是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充分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事故大反思、大讨论,以事故图片展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事故警示教育。

  (四)加强极端天气条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停止遇湿自燃或易燃的化学品运输和装卸,停止一切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二是加强企业夏季防高温、防台风、防洪涝、防雷电、防触电等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体每日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危化品中间仓、危化品储存柜的隐患排查。

  (五)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涉爆粉尘、锂电池、有限空间、高温熔融、涉氨使用等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锂电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仓库24小时监控值班巡查制度,下班或放假期间生产线上含锂电池的半成品、成品必须放回指定的专业仓库储存,不得在生产线上过夜。二是要督促化工行业企业落实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即动火必须有动火令、动工必须有动工令、复工必须有复工令、停工必须有停工令,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制、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值班制。

  (六)全面抓好汛期台风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开展山边、水边、河边窝棚清拆工作,及时修剪道路两侧树木、对全区所有路灯进行安全检测、对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特别是做好短历时强降雨监测预报,提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三是全面疏通水库泄洪道,推进泵站检修,清理河道围挡,对水库、河道、堤防等重要点位进行不间断巡视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前预置排水抢险人员和移动泵车、发电机、临时泵等各类物资设备,组织排水技术比武或实操演练,提高抢险人员实战能力。四是开展隐患台账内的危险边坡排查,同时安排专门力量机动巡查台账外的边坡,确保汛期安全。

  (七)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准备、一旦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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