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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7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日期:2021年 08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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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7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7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46起,死亡4人,受伤0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未发生森林火灾。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7月份平均雨量162.5毫米。共发布了暴雨黄色预警4次,暴雨橙色预警1次,暴雨红色预警0次;台风白色预警1次,台风蓝色预警1次。

  二、1-7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7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320,死亡15,受伤33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生1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3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7月平均雨量747.4毫米。共发布了暴雨黄色预警18次,暴雨橙色预警4次,暴雨红色预警1次;台风白色预警2次,台风蓝色预警1次。

  三、形势分析

  (一)1-7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火灾事故多发。1-7月发生火灾事故起数283起,同比上升16.46%;死亡0人;受伤4人。火灾发生场所以住宅及宿舍为主,共103宗,占36.40%;发生火灾原因以电气故障为主,131宗,占46.29%。

  (三)建筑领域事故多发。1-7月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发生9起事故,造成9人死亡(其中8起属建筑施工领域,造成8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四)雨水持续偏多。预计8月中旬至9月中旬雨量350-400毫米,较近5年同期略多;有3次降水集中期,分别在8月中旬末、8月底至9月初和9月中旬前中期,雨时伴雷暴和7-8级短时大风。8月中旬末至9月初和9月中旬有2个台风或将影响光明区,并带来风雨影响。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一是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逆行、不带头盔、违反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加大对“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持续开展“猎虎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闯红灯、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检查,全面清理非法营运车辆及企业,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占道施工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查处违规占道施工。

  (二)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群租房、“三合一”、城中村、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工厂、集体宿舍、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公共娱乐场所、景区景点、医院、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治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消防通道等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并及时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和“回头看”。

  (三)切实抓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要求,深入排查整治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地下暗挖、拆除工程,严厉打击施工单位无证上岗、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针对灾害性天气多发等特点,提前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遭遇强台风、雷暴雨等极端天气,及时、果断下达停工撤人指令,严防灾害天气引发安全事故。二是针对小散工程事故高发特点针对性制定指引,针对小散工程备案采取有效的纳管方式,确保备案时对高坠、墙体倒塌、触电等风险识别到位、对作业人员提醒到位、核实工程有没有分包转包情况;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易发、多发、频发事故的系统性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涉电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四个必须”。

  (四)持续抓好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全区燃气企业的管理,对全区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加气站等场所进行进一步排查,重点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逢送气必检查”“逢供气必检查”工作落实、入户安全宣传工作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三小场所”、餐饮场所,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隐患严重的,依法停产停业整顿;隐患特别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二是着力提升大型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压实主体责任应急救援责任,督促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根据城中村改造情况更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一是重点开展涉及压缩、液化气体等充装危化品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工艺设计不合理、设备选型不合标操作规程不合规,压力设备未经定期检测、超期服役,安全控制连锁技术不完善,工艺应急措施不到位等隐患问题。二是强化化工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依法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审查,全面摸清全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底数和目前的安全风险状态,严防立项与实际生产不一致的情形。三是持续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动,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四是强化极端天气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督促企业停止遇湿自燃或易燃的化学品运输和装卸,停止一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六)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涉爆粉尘、锂电池、有限空间、高温熔融、涉氨使用等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锂电池企业专项整治,落实仓库24小时监控值班巡查制度。二是督促化工行业企业落实特殊作业“四令三制”,严格执行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值班制。三是对所有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风险辨识和安全警示张贴、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作业流程建立、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监护人员、落实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七)全面抓好汛期台风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灾情的变化,加密滚动预报预警,加密组织会商、研判防灾形势,提前预置应急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准备措施,确保群众及时转移避险;二是全面排查我区地铁地下路段排水设备设施能力,健全应急预警联动机制,调整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充分考虑超设计能力、极端天气情况,针对性扩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三是全面疏通水库泄洪道,推进泵站检修,清理河道围挡,对水库、河道、堤防等重要点位进行不间断巡视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前预置排水抢险人员和移动泵车、发电机、临时泵等各类物资设备,组织排水技术比武或实操演练,提高抢险人员实战能力;四是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准备措施,严肃防汛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准备,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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