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月份,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安全生产事故38起,死亡0人,受伤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险预警2次,未发生森林火灾。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1月份累计雨量8.7毫米。未发布台风、暴雨预警。
二、1-11月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11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492起,死亡19人,受伤48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险预警13次,发生1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3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11月累计雨量1509.6毫米。共发布了台风白色预警5次,台风蓝色预警3次,台风黄色预警1次,暴雨黄色预警45次,暴雨橙色预警9次,暴雨红色预警2次。
三、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11月,光明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87.5%;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00%;受伤人数减少8人,下降88.89%。环比事故起数减少4人,下降80%;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00%;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66.67%。
(二)电气火灾事故多发。1-11月发生火灾事故起数437起,同比上升12.34%;死亡0人;受伤5人。火灾发生场所以住宅及宿舍为主,共152宗,占34.78%;发生火灾原因以电气故障为主,203宗,占46.45%。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类事故同比上升。1-11月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发生11起事故,造成10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理。加大力度推动燃气管道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即管网一张图、动土一张表、网格一锚定、巡查一捆绑)真正落实落地,全面加强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大力推进餐饮场所全部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组织各燃气企业对所有供气用户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做到燃气“逢送必检”率100%。
(二)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持续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危大工程等重大风险管控的情况,强化安全网、安全帽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工程定额工期、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小散工程开工备案等制度要求,严禁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小散工程纳管,全面梳理、核查小散工程纳管底数,坚决遏制小散工程事故发生。
(三)加强道路交通风险防控。围绕“人、车、路、企、救”等方面,深入推进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警示、处罚力度,对路面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非法营运、违规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制作警示教育案例进行宣传。
(四)加强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群租房、村民自建房等场所排查治理,清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乘电梯上楼等违规行为,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方面,全面提升小场所抵御火灾的能力。
(五)持续开展高危工贸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持续抓好危化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锂电池、涂层烘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有限空间安全执法检查,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落细化工行业“四令三制”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管控;三是持续开展辖区工矿商贸企业漏电保护开关安装使用及用电安全、防机械伤害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私拉乱接电线、持假电工证作业等行为,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