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预防电力设施和用电场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和用电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和用电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4年7月14日
(联系人:宋韦伯,联系电话:2740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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