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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8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日期:2020年 09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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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现向社会公布光明区2020年度8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光明区应急管理系统8月共执法检查555家,行政立案处罚65宗,经济处罚64宗,其中经济行政罚款32.41万元。

  案例一:深圳市邦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典型案件。

  【案例介绍】

  马田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邦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三名电工、一名焊工,共四名特种作业人员,且该公司未对四名特种作业人员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存在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邦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序号第42项(4名以上6名以下特种作业人员未建立培训、复审档案的,给予警告,处0.5万元罚款)的规定,对深圳市邦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和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深圳市凯捷胜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典型案件。

  【案例介绍】

  新湖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凯捷胜科技有限公司(人数:11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法律依据】

  深圳市凯捷胜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序号第5项(从业人员在9人以上20人以下的,处0.3万元罚款)的规定对深圳市凯捷胜科技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给予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深圳市超越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情况等典型案件。

  【案例介绍】

  凤凰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对深圳市超越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情况;2、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3、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法律依据】

  深圳市超越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序号第7号、第42号、第18号的规定对深圳市超越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和处人民币1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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