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告。
《光明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社会组织通过改正行为,消除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由的,可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向我局书面申请移出,我局将在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告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序号 |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 | 列入事由 |
1 | 深圳市光明区伟诚教育培训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
2 | 深圳市光明区乐雅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
3 | 深圳市光明区乐之舟午托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
4 | 深圳市光明区三和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
5 | 深圳市光明区正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 |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