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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02月 2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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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安置辖区群众紧急避险,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将光明区2023年可使用的室内和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光明区2023年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信息一览表
2.光明区2023年室外应急避难场所信息一览表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