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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广西田林精准扶贫稳就业补助方案

日期:2021年 09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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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相关要求,做深做实做细劳务协作工作,助推田林县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致富,进一步稳固田林县脱贫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入职,在深圳市连续就业满6个月的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

  (一)2019年7月1日起入职,满6个月不满1年的,自2020年7月起,每月补助400元;满1年不满2年的,每月补助500元;满2年的,第一年每月补助500元,第二年每月补助600元。补助至2022年6月30日止。

  (二)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入职的,自2020年7月起,给予最长12个月的补助,每月600元。

  (三)每年度就业满10个月即视为就业满一年。

  三、资金保障

  从光明区募捐的田林县社会帮扶资金以及市本级下达的扶贫就业补助相关资金列支,不足部分按程序向区政府申请安排。补助资金两年1600万元封顶,不足时按在光明区就业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20年7月1日起全市新增就业的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全市就业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顺序优先保障。补助资金金额应根据申报支出需求分两批每年一次性支付至田林县。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发放流程

  (一)补助申请。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深圳市缴交社保满6个月后,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精准扶贫就业补助申请材料。

  (二)材料审核。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汇总后移交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发放。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示通过审核的申请名单,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年度发放补助。

  六、职责分工

  (一)光明区派驻广西田林工作组:1.多途径向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宣传深圳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展前景等情况,吸引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深圳就业;2.做好田林县失岗返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跟踪帮扶,帮助其到深圳就业;3.做好田林县在深圳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家属慰问工作。

  (二)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负责发动当地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深圳就业;2.做好来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登记;3.向田林县来深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宣讲精准扶贫就业补助政策,并指导申报;4.完成精准扶贫就业补助的公示和发放。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1.推送就业岗位,推动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跟踪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帮助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适岗;3.发动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利用节假日关怀慰问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做好对口就业帮扶和精准扶贫就业补助的审核工作。

  (四)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募捐田林县社会帮扶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招用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光明区财政局:按程序做好经费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决胜年的要求,充分认识就业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作为,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将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建立帮扶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通力协作、有效衔接就业补助各项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田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到深圳就业。

  (三)做好资金保障。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提前谋划,统筹做好田林县社会帮扶资金募捐工作,光明区财政局要及时补足不足部分,充分保障就业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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