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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型土地供应管理模式,解决产业用地难题

日期:2019年 09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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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5月,深圳光明区相继出台了《光明区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核心是探索实行“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的新型土地供应管理模式。这种新型土地供应管理模式是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重要措施,旨在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产业用地难题,保障重点产业用地项目土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探索“联合申请产业用地”的新型土地供应模式

  当前,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成本高企成为制约深圳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细则》积极探索联合申请产业用地方式,鼓励多家意向竞买企业联合申请并竞得一宗产业用地。这种新型土地供应模式,通过设置重点产业、企业产值准入门槛,完善地价标准,增加重点产业项目遴选,鼓励多家企业联合申请企业土地,有利于降低竞得企业用地成本及投资风险,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将能促使企业将资金用于科技投入,释放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实行土地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建立了土地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优化完善用地供应流程和履约机制,形成可操作性强、监管约束有效的政策措施。比如,《实施细则》中对企业联合体组建、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退出机制作出了细致说明,阐明了多家企业共同申请土地形成合作协议,明确了土地、建筑物等权责。再比如,《实施办法》说明了重点产业用地项目竞得宗地实行重点时段、时点监管,土地使用退出机制。其中,重点时段、时点监管包括宗地竞得第13个月、宗地项目建成投产后1年内、投产后每隔5年、租赁转出让前1年内、出让(租赁)年期届满前1年等阶段。光明区探索的土地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将能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有利于优质企业能够专注于实体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为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提供经验借鉴

  光明区探索形成“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的新型土地供应管理模式,是新时期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通过联合申请产业用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过遴选重点产业企业项目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通过土地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提高企业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企业强化科技创新,逐步形成了土地利用管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值得优化开发人口经济密集地区总结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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