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实施与执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实际,牵头编制了《深圳市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4月6日——2022年5月8日。
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方式如下:
(一)信函反馈: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栋1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1506室,邮编:518000,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755-23245713,信封上需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kcjfzk@szgm.gov.cn,邮件主题需标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联系人:赵工,联系方式:0755-23245713。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3.附件3: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4.附件4: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