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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先进模范人物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3年 06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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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先进模范人物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配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配租结果

  本次配租共27家单位提出46套住房需求,经资格核查,24家单位42套住房需求符合本次申请条件,我局结合房源及申请情况制定了配租方案,最终面向24家单位配租38套人才住房(详见通告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74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

  深圳市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369601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5楼。

  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配租方案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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