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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廉租住房货币配租标准调整至248元/月.人

日期:2012年 12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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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廉租住房保障水平与低保(含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我区对廉租住房货币配租标准进行了调整,补贴标准由189元/月.人调整为248元/月.人,增幅高达30%,以每户家庭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计,配租标准调整后,户籍低保家庭每月最高可获住房补贴744元,大幅提升了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缓解了低保(含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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