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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鸿鹄人才”租房补贴合格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1年 01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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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住房保障办法》(深光人才〔2017〕1号)的有关规定,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完成了2020年“鸿鹄人才”租房补贴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人员名单

  经核查,共1位“鸿鹄人才”符合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1日,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369863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B区1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3416926,地址:光明区和润家园8栋1楼。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特别提示

  (一)“鸿鹄人才”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后,用人单位须按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及时报送个人信息资料。

  (二)“鸿鹄人才”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鸿鹄人才”租房补贴自离职次月起停发,如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由新用人单位提供变更资料,经审核合格的,租房补贴继续发放。

  (三)申请单位需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光明区2020年“鸿鹄人才”租房补贴合格名单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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