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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住房“送保障”行动有关事宜的通告

日期:2021年 02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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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年复工复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倡导和保障来深建设者留深过大年,光明区特组织实施“八送一保”关爱行动;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应出台系列安居保障福利政策,现就住房“送保障”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免保障房租赁费用

  针对承租光明区公租房、人才住房(包含区属产业配套宿舍)的留深过节家庭(个人),依申请减免春节当月家庭(个人)承租租金的30%。

  (一)申请条件

  1.正在承租光明区公租房或人才住房(包含区属产业配套宿舍);

  2.所承租住房内,所有入住人(含承租人和共同申请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结果覆盖春节假期(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7日)且活动轨迹仅有广东省深圳市。

  (二)申请方式

  申请工作预计于春节假期后开展。对于单位定向配租的家庭(个人),由承租单位统一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申请,对于轮候承租家庭(个人),由个人提交材料。

  申请时,申请人(单位)须提供承租住房内所有成年入住人(含承租人和成年共同申请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下简称行程卡截图),行程卡截图所示查询结果须覆盖春节假期(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7日)。

  具体申请时间、申请形式、申请材料、减免方式将在后续通告中予以明确,详情请留意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二、重点优先保障留深人数较多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

  采取依申请受理,针对留深人数超过本企业职工80%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予以重点保障、优先选房。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为经光明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安居重点企业;

  2.企业留深率>80%。企业留深率=企业留深人数/企业职工总数。企业职工中,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查询结果覆盖春节假期(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7日)且轨迹仅有广东省深圳市的人员数量为企业留深人数。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职工总数为企业职工总数。

  (二)申请方式

  申请工作预计于春节假期后开展,人才安居重点企业统一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申请。

  申请时,申请单位须提供本单位留深职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下简称行程卡截图)和本单位社保缴交记录。行程卡截图所示查询结果须覆盖春节假期(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7日)。

  具体申请时间、申请形式、申请材料将在后续通告中予以明确,详情请留意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

  (三)保障方式

  2021年全年度光明区发布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人才住房定向配租批次时,对于已受理的重点优先保障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予以重点保障、优先选房。已列入优先选房的企业,以企业留深率确定其选房排序。

  三、面向新市民群体定向配租产业配套宿舍

  为保障春节期间经济生活正常运转,特筹集179套产业配套宿舍,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快递员、燃气送气工、环卫工人等新市民群体定向配租,具体房源情况、配租标准、申请流程等相关事宜,详见1月29日光明区政府在线发布的关于面向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新市民群体定向配租产业配套宿舍的通告。

  四、重要提示

  (一)住房“送保障”行动采用依申请受理方式,所有申请事宜须于申请时间内提出,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申请人(单位)须诚信申报,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所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真实反映本人春节假期期间活动轨迹。如提供虚假失真的信息和资料,申请人(单位)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提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相关人员,须承诺同意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通过通信大数据等信息手段,核实本人行程轨迹。

  (三)申请减免租赁费用的住房,申请人(单位)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涉及的手机号码须与已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备案的手机号码一致,如现使用手机号码与已备案手机号码不一致,须提前向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申请变更或补充。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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