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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结果的通告

日期:2021年 06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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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0〕6号)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及本批次配租方案予以公示:

  一、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名单

  本批次提交入库申报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共有147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计99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配租方案

  本批次共受理了46家企事业单位的住房需求申请,符合配租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计44家。结合光明区剩余房源情况,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相关配租方案,详见附件2。

  三、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74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6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3696009,地址: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栋105单元。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需求库(第一批次)

  2.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配租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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