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政务服务 > 就业服务 > 常见问题

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劳动报酬如何支付?

日期:2022年 09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第11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