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办理失业登记的流程如下:
(一)线下办理
1.申请
我市失业登记实行全城通办。符合条件的,本人可到本市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2.登记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予以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
(二)线上办理
1.申请
(1)申请人在线上全流程网上办理,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深圳市)“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登记失业地所在街道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2)申请人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如实填报失业登记申请信息,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点击确认申请后即可。
2.登记
登记失业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失业登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应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填写不通过原因,反馈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