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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 12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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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