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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能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及责任?

日期:2013年 11月 18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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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能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及责任?

  答:(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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