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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 12月 02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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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和合法原则。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拟变更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或新劳动合同文本),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变更后的书面协议(或新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中文文本,且由劳动者签收以上劳动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