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2015年3月新区有1家企业依法变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由原来200万元变更至2000万元,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
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办理事项 | 经营许可证编号限 |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
1 | 深圳市新锦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长春中路1号四楼 | 贺新义 | 注册资本变更 | 440301141002 | 2017年4月27日 |
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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