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建立科学、可持续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机制,促进随军家属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结合光明新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草拟了《深圳市光明新区促进工人类及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深圳市光明新区促进工人类及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李庚泽
联系电话:21389050
电子邮箱:tsjjyk@szgm.gov.cn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会展中心留创园A3栋C201
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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