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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年 11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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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监护人)持互联网预约受理号、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监护人证明材料(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如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