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政务服务 > 证件办理 > 常见问题

现在婚姻登记机关是否还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日期:2017年 04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字号:

  回答: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文件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