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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4年 01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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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片区入学需求及学校学位情况,光明区教育局启动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插班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申请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原就读学校不属于学区内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光明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月12日(星期五)下午5:30。

  2.报名方式: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插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插班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插班学位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种、第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学位申请二维码.png

  3.其他事项:网上报名期间,区教育局每天公布截至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各学校各年级初步录取积分情况。

  三、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1月13日至1月15日,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系统进行初步验核,根据材料情况做初审通过或否决操作。

  四、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1月16日—1月20日,区教育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电子比对申请材料。其间,家长自行登录插班生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除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光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录取。1月25日下午5:00,家长可以登录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录取情况,同时,学校也会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关于报到注册有关事宜。

  六、办理转学

  开学后一周内,学校指导家长完成转学流程。

  特此通告。

  附件:1.光明区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计划

  2.光明区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学位申请材料

  3.光明区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温馨提醒

  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

  (咨询电话:88211352,882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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