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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0年 06月 1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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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深光公共〔2013〕42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于2019年秋季完成了光明区79所幼儿园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工作。原幼儿园保教人员从教津贴工作发放为一学年发放一次,因疫情影响, 特作出相应调整。2019年秋季从教津贴已在2020年4月份发放完毕。针对2020年春季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通过和全区82所幼儿园一一进行核实,离园、转园、金额等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审核工作。现对光明区82所幼儿园符合2020年春季学期申报条件的保教人员审核结果在“光明区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意见者,均可向我局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相关人员申报资格,并对有关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公示期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6日(5个工作日)

  受理举报、投诉方式:电话:0755-21386823。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5基础教育科,邮编518107(以邮戳发出日为准)。

  特此公示。

  附件:光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公示表.zip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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