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政务服务 > 教育服务 > 常见问题

申请幼儿园学位须提交哪些资料?

日期:2014年 05月 1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一、深圳户籍儿童

  ①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②住房证明材料: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首期缴款收据和银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管理费发票》。

  ③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需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

  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①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儿童出生证;

  ②父母在本学区内的合法购(租)房证明等材料(要求同上述1)②条)。

  ③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上)。

  ④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⑤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应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